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大学生实训工作,帮助大学生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根据《进一步加强鄞州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鄞党办〔2012〕52号)和《关于印发大学生见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鄞人社〔2013〕192号)有关要求,决定继续在全区新建一批大学生实训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区内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为区“双五十”企业。
(二)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重视在校大学生实训工作,有规范的实训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实训管理工作;
2.有相对固定的实训场所和良好的软、硬件条件,能为实训工作提供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
3.对实训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劳动生产安全,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每年能持续提供10个以上实训岗位,提供的实训岗位适合实训生的专业特点和能力水平,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能帮助实训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资助标准
1.对新挂牌的区级实训基地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2.实训基地根据区人力社保局下达的实训计划完成实训任务的,每接收1名鄞州区辖内高校在校大学生作为实训生的补助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实训基地为实训生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由区财政按50%标准补助给实训基地。
3.区人力社保局将对已有的实训基地和此次获评的实训基地进行考核评估。
四、认定数量
本批区级大学生实训基地认定5-6家。
五、考核评估
区人力社保局将依据《关于印发大学生见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鄞人社[2013]192号),对鄞州区现有的实训基地和此次获评的实训基地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训环境与条件、岗位质量、规章制度、实训计划制定落实、实训效果、实训生满意率等情况。
六、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送所属镇(街道)工办(工贸科)或工业园区,经初审盖章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力社保局经材料审核后,组织实地考察评估,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并进行统一挂牌,授予“宁波市鄞州区大学生实训基地”称号。
七、申报材料
1.《鄞州区大学生实训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
2.《2016-2018年企业接收大学生实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上述1至2项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八、联系方式
各申报单位应在9月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405室。联系人:章之秋;联系电话:89293250;邮箱:462341219@qq.com
附件:附件下载.doc
1.鄞州区大学生实训基地申报表
2.2016-2018年接收大学生实训情况统计表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6日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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